城建[2002]221号 关于印发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》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区建设厅、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: 现将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原《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》(建城[1994]469号)同时废止。 附件: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二年九月五号 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2年9月28日印发